c.懸臂起重機運載試驗,動態(tài)剛度:起重1.1倍于跨中額定載荷,同時啟動電動葫蘆起重機和起重機運動機構,重復啟動、正轉、停車、反轉等動作試驗,*少持續(xù)1小時。1小時內暫定6個循環(huán),每個循環(huán)時間為10min,包括4min停車6min。在4min動作時間內,同時啟動起升和運動機構起降幾次,起升限位器起升一次,下降時間不得超過4m;起重機正反運行多次,行程不得超過15m。不允許反接制動。正反轉連接之間的停車時間不得超過3s,停車時間仍計入4min。各機構應靈活、穩(wěn)定、可靠,檢查限位開關,確保裝置的可靠性。
3.不得超過懸臂起重機規(guī)定的起重量。4.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5.懸臂起重機不用于在有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和相對濕度超過85%,在充滿腐蝕性氣體的地方工作,用于吊裝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